微明章 第三十六 |
第三十六講 物極必反 |
將欲歙之。 .歙:音「細」,收斂。 |
天下之物,物極必反,陽極必陰,陰極必陽。比如月缺之後必圓,圓了之後必缺。由此可見收斂隱藏之後,也必定會有再次張明之時。 |
將欲弱之。 |
就好比秦始皇作長城,想鞏固自己的霸業,但這種作為是違反了自然的天意,反而得不到民心的擁護。 |
將欲廢之。 |
因此,凡事如果不循著自然的天意,而想以人為的手段去迫害,這是不可能達成目的的。就像有人想要摧毀中華文化,反而使中華文化更為復興;所以是「將欲廢之,必固興之。」 |
將欲奪之。 |
同樣的,如果想以不法的手段去剝奪別人的生命,這也是不可能的。就像猶太人奪去了耶穌的生命,反而使耶穌揚名於後世;而且,自古以來,忠臣孝子、英雄烈女。皆是奉獻犧牲自己,才使他們的身名俱存,流傳千古。 |
是謂微明。 |
這種道理看起來好像很隱微,其實是很明顯的,只是你們沒有去注意到而已。 |
柔勝剛。弱勝強。 |
所以,不能少看一些外表顯得柔弱的人,其實柔弱才能真正的勝過剛強,如聖人處事,就常以卑下柔弱自處,反而成就他的萬古流芳。 |
魚不可脫於淵。 |
人一離開「道」,就會被氣數所困,反而失去了目標,就好像汽車脫離了車道,必然會發生車禍;船沒有指南針,必然失去方向;魚一旦離開水面,必然會死去。 |
國之利器。 |
因此,國家不可隨便將傷人的利器誇示於人,否則就可能危害了自己;因為,對方也一定要製造更厲害的武器來保護自己、威脅於你,如此惡性循環下去,戰事就更難以避免了。 |
資料來源:《道德經:老子演譯》(臺中市:光慧文化,2015年9月),頁155-157。
「柔勝剛」之相似文理:
- 【老子演譯上篇——道經】36:微明章 第三十六:「柔勝剛。弱勝強。」
- 【老子演譯下篇——德經】52:守母章 第五十二:「守柔曰強。」
- 【老子演譯下篇——德經】76:柔弱章 第七十六:「堅強者死之徒。
- 柔弱者生之徒。」
- 【老子演譯下篇——德經】78:水德章 第七十八:「柔勝剛。弱勝強。」